践行“重庆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大渡口区志愿者开展文明旅游志愿服务活动
每年3月为我市“文明行为促进月”,《重庆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围绕《条例》中公共秩序、公共卫生、文明出行、文明用餐、文明旅游等方面,开展文明行为宣传、实践活动。3月27至28日,重庆市大渡口区梅明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共青团重庆市商务学校委员会在大渡口区跳蹬镇牛栏坝、滑石滩开展《重庆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暨“文明旅游”实践活动。来自重庆市商务学校、西南政法大学、重庆第二师范大学院青年志愿者通过发放、宣传《重庆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为游客提供咨询服务、宣传文明出游等服务,引导游客文明旅游。
大渡口区跳蹬镇跳磴镇沙沱村工作人员给志愿者讲了服务内容和注意事项。一组开展景区入口疏导服务,志愿者分布在各人流量较大的区域,引导游客有序通行、文明礼让,遵循靠右行的原则,不逗留、不推搡,保证景区道路畅通无阻,有效提升广大游客的文明旅游意识。
二组负责宣传活动。志愿者们拿着最新发表的《条例》,给游客们讲解最新的条例,让游客们了解新的条例,使他们更好地知道该如何爱护环境。游客张雄表示,将积极响应文明旅游号召,做文明旅游的践行者。
三组负责实践活动。发现有垃圾,便拾起扔进垃圾桶,使沙滩多了一份干净,人们心里多了一份愉悦。劝导沙滩上放风筝游客,风筝掉落到铁路上会影响火车的正常行驶。
活动期间,青年志愿者遇到了一个与父母走失的小男孩,志愿者们把小男孩抱着,不停地安慰着男孩子,向路边摊位的老板借了喇叭,抱着小男孩到处地寻找着父母,在进入沙滩的阶梯上终于找到了小男孩的母亲。这时大家早已满头大汗了,但脸上透出愉悦的笑容。
西南政法大学陈显婷表示,“活动向群众传播了文明意识、安全意识、公德意识,让文明旅游理念深入人心,传递了“文明旅游,从我做起”的社会正能量。”
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志愿者李菲感悟:“环境,需要我们来保护,在路上看到垃圾,动一下你的双手,把它扔进垃圾桶,但也要记得垃圾分类,让我们居住的家园更加的美丽。
共青团重庆市商务学校委员会相关负责人表示:践行“重庆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通过开展文明旅游志愿服务活动,倡导游客文明旅游,助力农文旅融合的乡村旅游产业。”